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要闻 - 正文
浙江丽水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创新实践及其应用探索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7日    浏览:2   0 收藏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生态产品总值(GEP)也称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是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价值的总和,包括生态系统提供的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的价值。GEP核算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桥梁和纽带,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GEP核算通过货币形式对生态产品价值进行量化和显化,将生态环境效益整合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估体系中,定量描述区域之间的生态关联,为生态补偿和生态系统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GEP核算为生态产品的市场交易提供定价依据,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产品开发与利用,推动生态产品与市场的对接,为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奠定基础;GEP核算有利于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通过定期披露GEP核算结果,公众能够更直观地了解生态系统对人类福祉的贡献,从而树立“资源有限、环境有价”的正确观念,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氛围。

我国高度重视GEP核算工作。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作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任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从实物量和价值量2个维度针对不同生态系统分别制定了具体核算方法,为科学化、规范化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提供了关键参考依据。此后,GEP核算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江西、福建、贵州、山东、海南等省份相继发布了GEP核算地方技术规范,约有17个省份、50个地级市,超过160个县区开展了GEP核算工作。

丽水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是长三角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区,也是六江源的“生态枢纽”、华东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气候调节“中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年以来,丽水市作为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缩影,在“八八战略”的指引下,统筹保护与发展关系,取得显著进展。2018年,丽水市入选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19年,被确定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城市。近年来,丽水市率先开展GEP核算创新实践和核算结果应用探索,将科学研究、实践应用和制度创新有机融合,形成了“标准化核算—多场景应用—制度化保障”的递进模式,走出了一条“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为全国及其他地方开展GEP核算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本文从GEP核算、核算结果应用、保障制度3个方面系统梳理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丽水市下一步推进GEP核算及其结果应用提出对策建议。

面向需求,实现全域生态产品价值“可核算”

分类分级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科学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是GEP核算的重要基础。丽水市依托中国(丽水)两山学院,编制《丽水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图1),进一步梳理丽水市生态产品基本情况,为有效管理生态资源、发展生态产业、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该目录清单按照分类、分级、动态、服务价值实现等原则编制。其中,分类是指按照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等3类生态产品类型和森林、湿地、梯田等生态系统类型编制目录清单;分级是指由粗到细将生态产品分为三级,一级目录与国家目录一致,二级目录细化本地优势类别,三级目录突出丽水特色品类;动态是指建立定期修订机制,分阶段完善目录清单,优先把核算基础好、权属明确、便于市场交易的产品纳入,然后再逐步扩展到其他生态产品;服务价值实现是指目录清单要与市场交易挂钩。

率先开展GEP核算标准规范研制

由于GEP核算受指标选择和技术方法影响较大,编制GEP核算标准规范是推动核算结果可比、可用的关键一步。丽水市作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市,积极开展GEP核算标准化工作。相关成果逐渐由地方探索上升到省级层面推广。

2020年前,主要是试点探索阶段。2019年7月,丽水市启动GEP核算示范项目,在全市开展GEP核算试点。2019年8月,发布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办法”(《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办法(试行)》),明确了核算的原则和技术路线,构建了3大类15个科目的核算指标体系,并确定了生态产品功能量和价值量核算方法体系,规范丽水市GEP核算工作。2020年后,其实践探索逐渐在省级层面推广。2020年5月,丽水市发布全国首个山区市GEP核算地方标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DB3311/T139-2020),10月浙江省发布全国首部省级GEP核算标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陆域生态系统》(DB33/T 2274-2020),将丽水市GEP核算经验扩展至全省,实现浙江省内核算方法的统一。

建立市、县、乡、村4级核算机制

丽水市GEP核算的另一个创新是率先开展了市、县、乡、村4级核算和定期发布机制。丽水市先后发布了全国首份村级GEP核算报告《遂昌县大田村GEP核算报告》、全国首份乡镇GEP核算报告《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GEP核算报告》,实现全域范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打通了生态资源收储、流转、经营、授信的通道,为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此后,全国多地开展GEP多级核算,有效推动了GEP核算结果应用。目前,丽水市在关注行政单元核算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为“绿水青山”选定最适宜的保护模式和产业化开发路径。

同时,丽水市还不断强化GEP核算的数据基础和智能化水平,搭建“天眼守望”卫星遥感数字化服务平台,制定遥感数据采集标准、构建生态产品信息数据库,实现GEP“一键式”核算。

强化应用,不断丰富GEP核算结果应用场景

应用决定了GEP核算工作的价值。核算结果应用不足是当前全国面临的共性问题。丽水市积极开展GEP核算和应用探索,印发《关于促进GEP核算成果应用的实施意见》,创新探索出GEP核算结果进规划、进决策、进项目、进交易、进监测、进考核、进金融、进生态补偿、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应用场景,实现了GEP核算结果4个“融入”(图2),有效助力本地生态产品价值的转化,取得显著成效。

118011170_04959610-3ea2-4059-b994-fe2f80e7b6ac.png

融入战略管理,推动布局谋篇更加科学

丽水市积极推进GEP核算结果在相关规划中的深度应用,充分发挥其对规划编制的科学指导作用。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时,同步设定GEP总量和GDP总量目标,确保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前提下,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时,结合GEP核算结果划定水源涵养、气候调节等生态系统服务分区,并在此基础上设定国土空间开发强度阈值,实现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管理,成为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支撑“两山”转化的国家试点。丽水市还组织编制《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十四五”规划》,依据GEP核算结果制定差异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提出GEP提升方案与目标,并配套制定相关专项规划,推动GEP与GDP双提升。

同时,丽水市还创新“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将GEP变化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系统评估“三重一大”决策对GEP的影响,对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

融入经济发展,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丽水市GEP核算对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支撑作用,有效推动公共属性强的气候调节、水源涵养等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要体现在核算结果“进交易”“进金融”2个方面。在“进交易”方面,丽水市成立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引导政府、企业及公众购买优质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让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例如,2020年,向国家电投集团出售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279.28万元,与杭州宏逸投资集团达成300万元交易标的。在“进金融”方面,出台《关于金融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指导意见》,将生态产品价值作为标的,在全国率先推出“GEP贷”等金融产品,解决地方在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例如,全国首个开展村级GEP核算的大田村,依托核算结果成功获得约7 789万元的专项授信贷款,为进一步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提供了坚实基础。

另外,通过为“绿水青山”定价,吸引了大批生态环境偏好型企业到丽水投资,成功带动了微电子、通信、半导体、医药、康养等产业发展,推动了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例如,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凭借优良的生态环境成功吸引单晶硅生产企业入驻;缙云县和龙泉市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发展医药制造业,实现弯道超车。此外,良好的生态环境也大大提升了生态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例如,“丽水山耕”有力带动农产品增值,平均溢价率超过30%,品牌影响力位居中国区域农业品牌影响力排行榜首位,有效带动丽水市生态农业发展。

融入生态监管,守牢生态环境底线

丽水市将GEP核算结果作为生态监管的重要依据,推动核算结果进监测、进项目、进补偿、进赔偿,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在进监测方面,成立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健康体检中心、推进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打造卫星遥感平台,对重点流域、区域开展动态监测与评估,对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进行监管预警,实现了生态环境“天-地”一体监测。在进项目方面,首创“生态占补平衡”机制,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GEP降低的,要按照总量平衡的原则增加等量GEP。例如,景宁县凤凰古镇项目建设时缴纳900余万元用于购买新增绿地指标,用于补偿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GEP降低。在进补偿方面,丽水市在瓯江流域县(市、区)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探索,首次将GEP核算数据作为补偿标准确定的依据,实现了生态价值量化与经济补偿机制的实质性衔接。在进赔偿方面,丽水市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细化至具体司法场景,通过评估生态环境受损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量,将空气、水源涵养等无形生态价值转化为可计算的货币价值,如2024年在13件环境资源案件中完成712万元生态赔偿核定。

融入绩效考核,发挥好绿色“指挥棒”和导向约束作用

丽水市创新构建GEP核算结果与政府绩效考核深度挂钩机制,将生态价值转化成效转化为政绩评价核心指标,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风向标。在考核维度设计方面,突破传统GDP单一导向,设置全面反映区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的潜力、现状和实现率,体现服务绿色发展的履职水平和履职量的核心指标,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的双向激励。在考核数据支撑方面,依托“生态云脑”平台实时收集全市多个监测点位数据,建立GDP与GEP双核算双评估机制。在结果运用方面,对GEP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区实行项目限批、财政扣减等约束措施,对生态产品价值绝对值及增长率突出的地区给予财政奖励。该机制通过量化考核压力传导,推动全市2024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明显增长,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在省内排名第二,形成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良性互动的治理新格局。

创新制度,持续健全GEP核算结果应用的保障机制

搭建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平台,确保价值高效转化

为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路径,丽水市基于GEP核算结果,构建了一个覆盖多个层级、多个领域的生态产品交易体系。

在技术支持方面,开发了“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图3)。该平台以规范资源交易数字化、信息披露线上化和数据归集标准化这3个方面的交易管理为突破口,提升平台“政府主导、国企运营、市场化操作”构建模式的科学性,使交易流程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

118011170_b02d6f81-19c2-489e-ad78-3ae350d217d5.png

在政策保障方面,丽水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丽水市生态产品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丽水市生态产品交易规则(试行)》的出台,明确了生态产品的交易范围、定价机制和权益保障规则,为交易活动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同时,《丽水市(森林)生态产品政府采购和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的实施,让政府带头在平台上购买生态产品,以此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交易。

强化领导干部责任和人才支撑,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丽水市成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促进GDP和GEP“两个较快增长”。

在绩效管理方面,丽水市制定并发布了《丽水市GEP综合考评办法》,将GDP与GEP双增长及双转化等5大类共85项具体指标纳入市委综合考核体系,清晰界定各地各部门在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方面的职能与任务;同时出台了《丽水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构建了融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相关审计内容,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担当。

在加强人才支撑方面,组建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科学院院士等组成的专家智囊团,建立了专家参与咨询评价的机制,并聘请了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绿色发展顾问。同时,丽水市与浙江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之江实验室等多家研究机构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联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和丽水学院组建了中国(丽水)两山学院,与中国信息化百人会合作建立了生态经济数字化工程(丽水)研究院,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共建了院地合作协同创新服务中心,通过这些举措强化了GEP核算与结果应用的技术人才支持。

首创特色的GEP生态信用制度,确保多方协同激励

丽水市创新性地推出了全国首个“GEP生态信用”评价体系,将生态保护成效与个人、企业的信用紧密挂钩,形成了“生态信用守信者受益”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制度设计方面,发布并实施了《丽水市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试行)》《丽水市绿谷分(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企业生态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生态信用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创新了生态信用评价与考核办法,完善了生态信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了全社会的生态诚信意识。

在实践机制方面,丽水市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涵盖个人、村庄、企业3个主体的生态信用评价与运用体系。① 个人层面:推出了“信易行”“信易游”“信易购”等基于GEP信用积分的激励应用场景。对于植树造林、保护环境、绿色出行等积极的生态保护行为,给予个人信用加分奖励。② 村庄层面:开展生态信用村评级,信用等级优秀的村庄可以享受绿色金融、财政补助、科技服务等多项正向激励政策。③ 企业层面:发布生态信用指数,推行生态信用与企业的金融信贷、转移支付等直接关联的联动奖惩机制。此外,丽水市还创新了GEP信用融资模式。商业银行以生态产品的预期未来收益为抵押,推出了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信贷产品“GEP贷”,以及全国首个生态区块链信贷产品“茶商GEP贷”,为公共生态产品的生产者提供免抵押、低利息的金融支持。

建立GEP核算及结果应用监督机制,确保应用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GEP核算及结果应用监督机制是确保GEP核算结果真实可靠、应用取得实效的关键。丽水市探索制定科学的监督评估指标和方法,对GEP核算过程和结果应用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GEP核算监督方面,丽水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来加强监管。《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全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核算标准实施监督反馈机制和效果监测体系。建立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统计报表制度,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保障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GEP结果应用监督方面,丽水市成立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确保GEP核算及应用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丽水市建立了GEP核算结果的定期发布制度,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会等平台,常态化发布GEP核算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此外,丽水市以开展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效评估为契机,对丽水市各地的生态保护成效、生态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推动GEP核算结果应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定期的评估和监督,丽水市不断优化GEP核算及应用体系,为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出了可借鉴、可推广的路径和模式。

丽水市GEP核算与结果应用的对策建议

GEP核算结果在市场上得到识别和认可,需要“边研究、边应用、边完善”,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完善的机制构建来实现。丽水市的实践为全国深化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及应用构建了一套极具推广价值的“丽水方案”,其核心在于形成了“标准化核算—多场景应用—制度化保障”的递进模式,有效破解了“难核算、轻应用”的普遍问题,对全国其他地区GEP核算及成果应用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然而,丽水市在GEP核算及成果应用方面仍面临生态产品权责归属不清晰、市场投资积极性不高、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难以自发形成有效交易市场、金融机构参与意愿整体偏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丽水市生态资源资产及生态产品的有效管理和价值转化进程,也不利于“丽水方案”的全国性推广。建议在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以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加强GEP精准核算以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探索绿色金融创新模式3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创新实践力度。

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合理界定生态产品权责归属

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是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的基础。丽水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进度不一,造成“收储流转难”和“开发经营难”的深层次矛盾,农民与集体之间存在利益切割。建议结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求,持续深化林权、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等地籍调查工作,完善日常更新机制,提升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健全数据共享与应用协同机制。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探索建立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稳定增长的产权制度保障。依托现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合理界定生态产品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优先明晰林业碳汇、林下经济作物等生态产品的权责归属。将生态产品的具体内容、价值评估、权责归属等信息纳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体系,增强其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的支撑作用。

加强GEP精准核算,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

虽然丽水市已建立了GEP核算标准,但核算体系仍需完善,当前核算结果难成为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的有效价值参考。下一步应设计分级分类分区的GEP精准核算体系,促进生态产品隐性价值显性增值。以GEP精准核算结果为参考,构建分级分类的评价标准体系,认证一批经济价值高、市场认可度较好的生态产品。研究确立基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认证标识,建立生物多样性指数与农林产品等生态产品的质量关联评价体系,打造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生态产品。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完善“两山”合作社运营机制,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生态资源收储开发富民模式。建立生态保护与价值转化正向反馈机制,吸引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产品开发,壮大科技创新平台,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机制,深化林业碳汇产品创新开发,深度融入省级碳普惠体系构建,全面推动林业碳汇产品应用场景创新建设。探索水权交易机制,依托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开展优质水资源推介交易。

探索绿色金融创新模式,助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虽然丽水市已经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但绿色金融促进生态产品的发展仍存在资源配置失衡,部分高潜力的生态创新项目仍融资困难。建议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完善生态信用融资机制,优化企业生态信用评价体系。深化生态抵(质)押融资创新,制定“不动产+生态价值”融资标准。拓展绿色债券支持,探索生态资产专项债券和资产证券化路径模式。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探索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题基金,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融资模式创新应用。升级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数字金融模块,提高金融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运用人工智能(AI)、大数据等技术赋能金融服务,全面提升生态金融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发展绿色普惠金融,依托乡村振兴试验区建设,为生态强村公司、合作社等农村主体提供融资支持。拓展绿色养老金融,加大对生态康养产业的金融支持,吸引长期资本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过多元化生态金融协同发展,全面服务生态经济转型升级。

(作者:乔琴、林青霞、李依、虞慧怡、张超,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

【责任编辑:杨霄霄】


注:本文转载自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